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 所言灌夫,颇不雠 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 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 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 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尚书大行 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 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 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闻 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