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 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 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 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 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 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 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