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於卫 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 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 闻,往夜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而 出。君闻 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 君。君曰:“ 爱我哉,忘其口 而念我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 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爱 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, 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 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 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