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疵而前,耥 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 操白刃劫人者 也。初试官时,倍力为巧诈,饰虚 功执空文 以主上, 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 让贤陈功,见伪增实,以无 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 尊位;食饮驱驰 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 法害民,虚公家 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 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