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 服,王令让之曰:“ 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 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 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 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 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 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 故寡人恐亲犯 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 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 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