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信,又 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也。 臣邻家有远为吏 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且归,其私之 者忧之。其牺曰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 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其药 酒也,进 之则杀主父,言之则逐主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其 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 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酒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