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辞。 既受业,问:“三 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 子三年不为礼, 礼必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。旧穀既 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 可已矣。”子 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 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。君 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 乐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 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三年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三年之丧 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