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 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 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 也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贾 生发之。於是天 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 绛、灌、东阳侯、冯敬之属 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 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 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 贾生为长沙王太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