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 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 他,为厉公。厉 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 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 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 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