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 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子上 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 上,而案尚书 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 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 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 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