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 爱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,往夜告之,弥子矫驾君车而出。君 闻之而贤之曰 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,弥子食桃而甘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 “爱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 !”及弥子色衰而爱弛, 得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 桃。”故弥子 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贤而後获罪者, 爱憎之至变也。故 有爱於主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说之士 不可不察 爱憎之主而後说 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