昔者弥子瑕见爱 於卫君。卫国之法,窃驾君车者罪至刖。既而弥子之母病,人闻 ,往夜告之,弥 子矫驾君车 而出。君闻之而贤之曰:“孝哉,为母之故而犯刖罪!”与君游果园 ,弥子食桃而甘 ,不尽而奉君。君曰:“爱 我哉,忘其口而念我!”及弥子 色衰而爱弛,得 罪於君。君曰:“是 尝矫驾吾车,又尝食我以其馀桃。”故弥子之行未变於初也,前见 贤而後获罪者 ,爱憎之至变也。故有爱於主 ,则知当而加亲;见憎於主,则罪当而加疏。故谏 说之士不可不察爱憎之主而後说之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