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 卑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公奉;事 私利,枉 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 於操白刃劫人 者也。初试官时 ,倍力为巧诈,饰虚功执 空文以主上, 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 功,见伪 增实,以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 犯法害民,虚公家 :此夫为盗不 操矛弧者也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何以为高贤才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