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 其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 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 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 敢复明言於上。 魏其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尚 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 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年 十月,悉 论灌夫及家属。魏其良久乃闻, 闻即恚,病痱,不食 欲死。或闻上无意杀魏其, 魏其复食,治病,议 定不死矣。乃有蜚 语为恶言 闻上,故以 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