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 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 所并,即阴 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 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 出。易王死未葬 ,建有所说易 王宠美人 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 ,治党与颇及江都王 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 钱,事绝 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 祷祠妄言。建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汉公 卿请捕治建。天子不忍,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 除,地入 于汉,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