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 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 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 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 。林自立,是 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 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 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