於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,治罪,责斯与子由谋反状,皆收捕宗族宾客。赵高治斯,榜掠千 馀,不胜痛 ,自诬服。斯所以不死者,自负其辩,有功,实无反心,幸得上书自陈,幸二世之寤而赦之。 李斯乃从狱中上书 曰:“臣为 丞相治民,三十馀年 矣。逮秦地之陕隘。先王之时秦地不过千里,兵数十万。臣 尽薄材,谨奉法令,阴行谋臣,资之金玉,使游说诸侯,阴脩甲兵,饰政教,官斗士,尊功臣 ,盛其爵禄,故终以胁韩弱魏, 破燕、赵,夷齐、楚,卒兼六国,虏其王,立 秦为天子。罪一矣。地非不广, 又北逐胡、貉,南定百越,以见秦之 彊。罪二矣。尊大臣,盛其爵位,以固其亲。罪 三矣。立社稷,脩宗庙, 以明主之贤。罪四矣。 更剋画,平斗斛度量文章,布之天下,以树 秦之名。罪五矣。治驰道,兴游观,以见主之得 意。罪六矣。缓刑罚 ,薄赋敛,以遂 主得众之心 ,万民戴主,死而不 忘。罪七矣 。若斯之为臣者 ,罪足以死固久矣。上幸尽其能力,乃得至今,原陛下察之!”书上,赵高使吏弃去不奏,曰:“囚安得上书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