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 为人主病不广大, 人臣病不俭节 。弘为布被,食不重肉。後 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 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 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 至左内史。弘奏事, 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 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 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 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 益亲贵。尝 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 无情实,始与臣等 建此议,今皆倍之, 不忠。”上问 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