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 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 归,厉公 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 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 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 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