燕王曰:“夫忠 信,又何罪之有也?”对曰:“足下不知 也。臣邻家有远为 吏者,其妻私人。其夫 且归,其私 之者忧之。其牺曰 :公勿忧也,吾已为药酒以待之矣。后二日,夫至。妻使 妾奉卮酒进之,妾知 其药酒也,进之则杀主父,言 之则逐主 母,乃阳僵弃酒。主父大怒而笞之。故妾一僵而 其酒,上以活主父,下以存主母也 。忠至如此,然不免于笞,此以忠信得罪者也。臣之事,适不幸而有类妾之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