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 ,文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 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 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诸侯。” 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邑之。十年,初为 鄜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有史以 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 年,文公以兵伐戎, 戎败走。於是文公遂收周馀民有之, 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 宝。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 公。竫为 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 五十年,文公卒,葬西 山。竫公子立, 是为宁公