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内史以下, 汉独为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 自除御史、 廷尉正、博 士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 “丞相”曰“相”,银印。诸侯独得食 租税,夺之权。其 後诸侯贫者 或乘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