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 羌,灭南越 ,番禺以西至蜀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毋赋税。南 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币 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 反,杀吏,汉发南方吏卒往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 仰给大农。大农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能赡之 。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 毋乏而已,不敢言擅赋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