自温舒等以恶为治,而郡守、都尉、诸侯二千石欲为 治者,其治大抵尽放温舒,而吏 民益轻犯法,盗贼滋起。南 阳有梅免、白政,楚有殷中、杜少,齐有徐勃,燕赵之间有坚卢、范生之 属。大群至数千人 ,擅自号,攻城邑,取 库兵,释死罪,缚辱郡太守、都尉,杀二千石,为檄告县趣具食;小群以 百数,掠卤乡里者, 不可胜数也。於是天子 始使御史中丞、丞相长史督之。犹弗能禁也,乃使光禄大夫范昆 、诸辅都尉及故九卿张 德等衣绣衣,持节,虎符 发兵以兴击,斩首大部或至万馀级,及以法诛通饮食,坐连 诸郡,甚 者数千人。数岁,乃颇得其渠率。散卒失亡,复聚党阻山川者,往往而群居,无可柰何。於是作 “沈命法”,曰 群盗起不发觉,发觉 而捕弗满品者,二千石 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。 其後小吏畏诛,虽有盗不 敢发,恐不能得,坐课累府 ,府亦使其不言。故盗 贼浸多,上下相 为匿,以文辞避法焉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