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 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 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 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 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 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 丞者几二 十岁。王温舒免中尉, 而宣为左内史 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,官 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 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为经。 中废。为右扶风, 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 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 ,当族,自 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