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 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 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 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 折庭争。於是天 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吏事, 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 大说之。二岁中 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 汲黯先发之, 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 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 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 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 毁弘,上益厚遇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