岁馀,每河东守 尉行县至 绛,绛侯勃 自畏恐诛,常被甲, 令家人持兵以见之。其後人有上书告勃欲反,下廷尉。廷尉下其事长安,逮捕 勃治之。勃恐,不知置辞。吏稍侵辱之。勃以千金与狱 吏,狱吏乃书牍背示之 ,曰“以公主为证”。公主者,孝文帝 女也,勃太子胜之尚之,故狱吏教引为 证。勃之益封受赐,尽以予薄昭。及系急, 薄昭为言薄 太后,太后亦以为 无反事。文帝朝,太后以冒絮提文帝,曰:“ 绛侯绾皇帝 玺,将兵於北军, 不以此时反,今居一小县, 顾欲反邪!”文帝既见绛 侯狱辞,乃谢曰:“吏方验而出之。”於是使使持节赦 绛侯,复爵 邑。绛侯既出,曰:“吾尝将百万军, 然安知狱吏之贵乎! 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