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人 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 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 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 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 论有馀,习 文法吏事,而 又缘饰以儒 术,上大说 之。二岁中,至左内史。 弘奏事,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 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 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 前,皆倍其约以顺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齐人 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臣等建此议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 知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 左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