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 高祖时诸侯皆赋,得自除 内史以下,汉独为 置丞相,黄金印。诸侯自除御史、廷尉正、博士 ,拟於天子。自吴楚反後,五宗王世,汉为置二千石,去“丞相”曰 “相”,银印。 诸侯独得食租税,夺之 权。其後诸侯贫者或乘 牛车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