赵燕后胡服 ,王令让之曰:“事 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而不哗 ,应对而不怨,不逆上以 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道 顺而不拂,臣行让而不争。子用 私道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行,慈 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 胡服,子独弗服,逆 主罪莫大焉。以 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 恐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 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 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贱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