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史公曰:李斯以闾 阎历诸侯,入 事秦,因以瑕衅,以 辅始皇,卒成帝业,斯为三 公,可谓尊用矣。斯知 六之归,不务明政以补主上之缺,持爵禄之重,阿顺苟合 ,严威酷刑,听高 邪说,废適立庶。诸侯已畔,斯乃欲谏争,不亦末乎!人皆以斯极 忠而被五刑 死,察其本,乃与 俗议之异。不然,斯之功且与周、召列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