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 桓公。桓公与他异 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太 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 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 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 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