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 相,诚欲以伯王为志 ,则战攻非所先。战者,国 之残也,而都县 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 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 待死士,令折辕而炊之,杀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 之道也。中人祷祝,君翳酿 ,通都小县置社,有 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 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 之明日,尸死 扶伤,虽若有功也 ,军出费,中哭泣,则伤主 心矣。死者破家而葬,夷伤者 空财而共药 ,完者内酺而华乐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