宰予字子我。利口辩 辞。既受 业,问:“三年之丧不已久乎?君子三年不为礼,礼必 坏;三年不为乐,乐必崩 。旧穀既没,新穀既升,钻燧改火,期可已矣。 ”子曰:“於汝安乎?”曰:“安。”“汝安则为之 。君子居丧,食旨不甘,闻乐 不乐,故弗为也。” 宰我出,子曰:“予之不仁也!子生 三年然後免於父母 之怀。夫 三年之丧,天下之通义也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