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 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 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 蔡人为他杀桓公鲍 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 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 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 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 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 之杀,以淫出国,故 春秋曰“蔡人杀陈 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