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公元年,居西垂宫。三年,文 公以兵七百人东猎。四年,至汧渭之会。曰:“昔周邑我先秦嬴於此,後卒获为 诸侯。”乃卜居之,占曰吉,即营 邑之。十年,初为鄜 畤,用三牢。十三年,初 有史以纪事,民多化者。十六年,文公以兵伐戎,戎败走。 於是文公遂 收周馀民有之,地至岐,岐以东献之周 。十九年,得陈宝。 二十年,法初有三族之罪 。二十七年,伐南山大梓,丰大特。四十八年,文 公太子卒,赐谥为竫公。竫 为太子,是文公孙也。五十年,文公 卒,葬西山。竫公子立,是为宁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