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 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 异母。及 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 ,厉公亦数如 蔡。桓公之少 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 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 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 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