乐者为同,礼者为异。同 则相亲,异则相敬。乐 胜则流,礼胜 则离。合情饰貌 者,礼乐之事也。礼义立,则贵贱等矣 ;乐文同,则上 下和矣;好恶著, 则贤不肖别矣;刑禁暴, 爵举贤,则政均矣。仁以爱之,义以正之,如此则民治行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