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多闻,常称以为 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节。弘为布被, 食不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 年。每朝会议,开陈其端,令人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 。於是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,习文法 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 ,上大说之 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 ,有不可, 不庭辩之。尝与主 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 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 。尝与公卿约议,至上前 ,皆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庭 诘弘曰:“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始与 臣等建此议, 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 问弘。弘谢曰:“夫知臣者 以臣为忠,不知臣者以臣为 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右幸臣每毁弘, 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