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 易服色,法制度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事仪法,色尚 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 更秦之法。孝文帝初即位 ,谦让未遑也 。诸律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 其说皆自贾生发之。於 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 、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 短贾生曰:“ 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 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 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生为长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