,身体不得摇,骨肉不相 任,故喘,不当医治 。脉法曰“ 年二十脉 气当趋,年三十当疾步 ,年四十当 安坐,年五十当安卧, 年六十已上气当大董” 。文王年未满二十, 方脉气之趋也而徐 之,不应 天道四时。後闻医 灸之即笃,此论病之过也。臣意论之,以为神气争而邪气入,非年少所能复之也,以故死 。所谓气 者,当调饮食 ,择晏日 ,车步广 志,以適筋骨肉血脉,以泻气。故年二十,是谓“易■”。法不当砭灸,砭灸至气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