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连兵三岁,诛羌,灭南越,番禺以西至蜀 南者置初郡 十七,且以其故俗治, 毋赋税。南阳、汉中以往郡,各以地比给初郡吏卒奉食 币物,传车马被具。而 初郡时时小反,杀吏, 汉发南方吏卒往 诛之,间岁万馀人,费皆仰给大农。大农 以均输调盐铁助赋,故 能赡之。 然兵所过县,为以訾给毋乏而已 ,不敢言擅赋 法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