立二十六年 卒,子建立为王。七年自杀。淮南、衡山谋反时,建颇闻其谋。自以为国近淮南,恐一日发,为所并,即阴作兵器,而时佩其父所赐将军印,载天子旗以出。易王死未葬,建有所说易王宠美人淖姬,夜使人迎与奸服舍中。及淮南事发,治党与颇 及江都王建。建恐,因使人多持金钱,事绝 其狱。而又信巫祝,使人祷祠妄言。建 又尽与其姊弟奸。事既闻, 汉公卿请 捕治建。天 子不忍, 使大臣即讯王。王服所犯,遂自杀。国除,地入于汉, 为广陵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