其治与宣相放,然重迟,外宽,内深次骨。宣为左内史,周为廷尉,其治大放张汤而善候伺。上所欲挤者,因而陷之;上所欲释者 ,久系待问而微见其冤状。 客有让周曰:“君为天子决平,不循 三尺法,专以人主意指 为狱。狱者固如 是乎?”周曰 :“三尺安出哉 ?前主所是著为律,後 主所是疏为令, 当时为是,何古之法乎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