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故明主察相,诚欲以 伯王为志,则战攻非所 先。战者,国之残也,而都县之费也。残费已先,而能从诸侯者寡矣。彼战之 为残也,士闻战则输 私财而富军市,输饮食而待死士, 令折辕而炊之,杀 牛而觞士,则是路军之道也。中人祷祝 ,君翳酿,通都小县置社,有市之邑莫不止事而奉王,则 此虚中之计也。夫战之明 日,尸死扶伤,虽 若有功也,军出费,中哭 泣,则伤主心矣。死 者破家而 葬,夷伤者空 财而共药,完者内酺而华乐 ,故其费与死伤者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