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十三年,发 诸尝逋亡人、赘婿 、贾人略取陆梁地,为 桂林、象郡、南海,以適遣戍。西北斥逐匈奴。自榆中并河以东,属 之阴山,以为 十四县,城河 上为塞。又使 蒙恬渡河取高阙、山、北假中,筑亭障以逐戎人。徙谪,实 之初县。禁不得祠。明星出西方。三十四年,適治狱吏不直者,筑长城及南越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