弘为人恢奇 多闻,常称以为人主病不广大,人臣病不俭 节。弘为布被,食不 重肉。後母死,服丧三年。每朝会议, 开陈其端,令人 主自择,不肯面折庭争。於是 天子察其行敦厚,辩论有馀 ,习文法吏事,而又缘饰以儒术,上大说之。二岁中,至左 内史。弘奏事,有不可,不庭辩之。尝与 主爵都尉汲黯请间,汲黯先发之,弘推其後,天子常说,所言皆听,以此日益亲贵。尝与公卿约议, 至上前,皆倍其约以顺 上旨。汲黯庭诘弘曰:“ 齐人多诈而无情实, 始与臣等建此议 ,今皆倍之,不忠。”上问弘。弘谢曰 :“夫知臣者以臣为忠,不知 臣者以臣为不忠。”上然弘言。左 右幸臣每毁弘,上益厚遇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