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今公所 谓贤者,皆可为羞矣。卑 疵而前,耥喦鞫裕幌嘁允 疲嗟家岳槐戎鼙稣郧笞鹩,以受 公奉;事私利,枉主法,猎农民;以官为威,以法为 机,求利逆暴:譬无异於 操白刃劫人者也。初试官时,倍 力为巧诈,饰虚功 执空文以主 上,用居上为右;试官不让贤陈功,见伪 增实,以 无为有,以少为多,以求便势尊位;食饮驱驰,从姬歌兒,不顾於亲,犯法害民,虚公家:此夫为盗不操矛弧者也 ,攻而不用弦刃者也 ,欺父母未有罪 而弑君未伐者也。 何以为高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