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 为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 帝时,聚 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 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建 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 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 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 闻。制曰 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