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 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 者。取庸苦之 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 帝骂之曰:“ 吾不用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 葬器也,何谓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即欲反地下耳。 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 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 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 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